格隆汇1月3日丨*ST鹏起(600614.SH)公布,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洛阳鹏起”)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事项。
2019年12月27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中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经合肥中院主持调解,诉讼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合肥中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19)皖01民初1820号)。现将调解内容公告如下:
其中自愿达成协议包括,各方一致确认,截至2019年12月27日,洛阳鹏起尚欠德润租赁约2839.65万元[包括:租金约2813.85万元,名义货价1000元,律师费15万元,财产保全担保费18340元,(2018)皖01民初1603号案件受理费70900元及该案发生的诉讼保全担保费17780元];
洛阳鹏起向德润租赁偿还上述款项的时间和数额分别为:于2020年1月16日前支付租金60000元;于2020年2月16日前支付租金60000元;于2020年3月16日前支付租金60000元;于2020年4月16日前支付租金60000元;于2020年5月16日前支付2,562,678.32元;于2020年6月16日前支付租金2,248,016.87元;于2020年7月16日前支付租金10,260,179.57元;于2020年8月16日前支付租金1,729,243.74元;于2020年9月16日前支付租金1,671,602.28元;于2020年10月16日前支付9,684,765元;
上述款项均付至德润租赁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