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石狮日报
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组织开展辖区租赁汽车企业治安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区租赁汽车行业的经营秩序,不断强化阵地管控。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查阅租赁汽车企业的各类记录账本,对租赁汽车企业的营业执照、车辆年检、租车人员、租赁程序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并逐一登记和建档管理,确保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民警对租赁汽车公司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租赁汽车行业治安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防违法犯罪事件发生;要建立落实实名登记,企业要有主体责任,要认真核查租车人的身份信息,告知承租人要实名租车、本人驾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要加强车辆日常保养和维修,切实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出租、上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所有承租车辆必须装载GPS定位系统等。(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冯小荣)